淅川法院九重法庭 彩礼起纠纷 调解当庭还

来源:中华网河南时间:2024-04-15 17:21:28

淅川法院九重法庭 彩礼起纠纷 调解当庭还

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俗中的“六礼”,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,一直延续至今。现在的彩礼,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后,按照当地俗,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,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。但是,近年来,彩礼数额持续走高,有人盲目地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,也有人将彩礼数额进行面子攀比……由此引发了不同程度的社会矛盾。近日,淅川法院九重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,双方当事人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,并当场履行,实现了案结事了,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2020年9月,原告小刘和被告小邹经别人介绍相识,在一段时间的接触后,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。10月,小刘一家便到小邹一家提亲,随后二人举行订婚仪式,并支付小邹一家彩礼66000元。后二人因性格不合,未办理结婚登记。小刘便要求小邹一家退还彩礼及各类费用共计96000元,但小邹一家均不同意退还彩礼,双方协商未果,小刘将小邹一家诉至法院。

九重法庭杨泓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,被告小邹一家愿意退还彩礼;但是两家对于退还的金额有很大的争议,且双方均委托律师出庭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,矛盾再次升级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,于是,针对案件争议点,与法庭特邀调解员邹会彦一同,分别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。在杨法官向小邹一家释明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中对彩礼的认定范围、返还原则等问题后,小邹仍坚持自己与小刘已经共同生活将近半年,且分手更多的是小刘的原因,所以不同意全额退还彩礼。杨法官和调解员随即转变调解思路,引导双方向前看,去过自己新的生活,而不是将自己困在过去。最终,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,被告小邹当庭退还小刘彩礼10000元,剩余部分分期退还,返还金手链、金项链各一条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。

婚约男女双方一旦发生感情纠纷,彩礼返还问题就转化为矛盾激化点,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纠纷。九重法庭始终坚持家事纠纷“案小事不小、小事不小办”的理念,本着“调解优先、案结事了”的原则处理每一起涉及婚约财产纠纷的案件,以实际行动推动营造健康、节俭、文明的婚嫁新风。同时,协调各方力量不断探索家事纠纷处理新模式,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。(供稿:王范 卢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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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FD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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