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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阜宁县按照上级要求,精简考核事项,完善考核指标体系,改进考核方式方法,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“指挥棒”作用,持续为基层赋能增效,着力解决“如何考、考什么”的问题。
推动考核主体“精确化”。阜宁县将全县19个镇区按照重点镇区、一般镇区、产业园区三大板块分为2个组,结合各组之间的差异性,在指标分值上实行差别化考核。通过分组分类设置差异化分值,体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要求,增强综合考核的科学性、针对性,促进各类主体竞相发展。
实行考核报批“精细化”。阜宁县严格执行考核报批准入制度,县级机关单位不得随意开展以镇区(街道、社区)或其他县级机关单位为对象的考核;年终综合考核各项指标考核单位原则上不得到镇区(街道、社区)进行考核,确需实地考核的,报县委考核办汇总、县分管领导审核后统筹安排。
坚持考核指标“精准化”。阜宁县因地制宜修订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,将镇区(街道、社区)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优化整合为27项。明确“属于部门业务性常规工作,可以通过督导、检查等其他方式完成的”“考核指标内容相近或交叉重叠,考核内容有矛盾冲突的”等8种情形不得设为考核指标。
强化督促落实“精简化”。阜宁县提醒督促各项指标考核单位改进工作作风,优化考核方式,精简考核程序,原则上不得简单以工作留痕、机构设立、人员配备、资金拨付、开会发文、简报信息和台账记录等作为考核评价的内容,切实减轻考核对象的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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